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与顾客沟通管理规定

发布者:翟广路发布时间:2019-11-05浏览次数:940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与顾客沟通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与顾客沟通管理机制,及时、全面了解顾客的需求与要求,以便更好地有针对性地为顾客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沟通渠道: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与各学院学生的沟通主要采取学生座谈会、网上在线交流、值班室设立意见簿、设立电子信箱、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此外也可以直接通过中心办公室电话、各楼值班员等渠道获取信息。

二、沟通频次:对于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工作量大的沟通形式,每学期一至两次;对于意见簿、随机访谈等沟通形式,中心将安排组团主管每月对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对于网上在线交流、电子信箱等沟通形式,中心将随时给予答复。

三、沟通内容:所有关于公寓管理和服务的内容。具体包括公寓管理、职工管理、学生管理、住宿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水电使用管理、卫生保洁管理、维修管理、各类服务工作、顾客满意情况、意见建议、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其他一切相关内容。

四、信息处理:对采取各种沟通渠道收集到的所有信息进行针对性的处理解决。

 1.顾客建议:对于顾客提出的可行性建议,中心将积极吸取采纳;对于暂时还无法实现的建议,将向后勤集团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尽快实现。

 2.顾客意见:对于顾客提出的意见,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一周之内给予顾客一个解决方案;不属于中心职权范围内的顾客意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3.信息反馈:中心将通过集团网页、各楼宣传栏、召开座谈会等多种便利、快捷、有效的途径对信息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同时也提醒顾客对所提意见、建议给予关注和监督。

五、联系方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与顾客沟通联系方式有以下几种:

  1. 电话热线:中心主任办公室83536020、中心副主任办公室8340311283500406

  2. 本楼管理人员;

  3. 本楼意见簿;

  4. 所在组团主管;

  5.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6. 学生代表座谈会;

六、负责人:

中心主任负总责;中心副主任、各组团主管参与并协助负责本人分管范围内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结果的反馈。

七、信息归档:做好信息汇总、处理结果记录、资料总结及归类存档等工作,以便于查询和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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