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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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06-02   动态浏览次数:729

各中心(部门):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徐州市及学校《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集团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任务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保障能力及和谐稳定意识,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全面落实隐患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集团安全和谐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网络、橱窗、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普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职工网上观看宣教片《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举办“安全应急预案编制”讲座,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2.组织专项安全大检查,切实治理安全隐患。
  各中心(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安全自查。集团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将有计划地对学生宿舍、食堂、电器线路等要进行专项检查整治。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和照明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违章用电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开展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中心(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谋划,精心部署,从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克服麻痹侥幸思想,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中心(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突出重点,以月促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3.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职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
        4.请各中心(部门)将检查整改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于6月25日前报送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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