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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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07-03   动态浏览次数:582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徐师大学委〔2009〕19号《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鉴于今年暑期学校进行整体布局调整,学生宿舍资源十分紧张,暑假期间需要进行大面积调整和修缮, 暑期原则上只安排2006级复习考研的同学留校住宿,申请留校的同学经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共有1611人(泉山校区1445人,云龙校区166人)。为保障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安全和生活便利,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对留校学生统一集中安排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住宿安排:
  1、泉山北区:现住泉山北区经批准留校住宿的女生统一安排在1#、2#、3#、4#楼;男生统一安排在6#、7#楼。原住1#、2#、3#、4#、6#、7#楼的同学住原宿舍;
  2、泉山南区:现住泉山南区经批准留校住宿的女生统一安排在三组团(26#、27#、28#楼);男生统一安排在五组团(14#、15#、16#楼)。原住14#、15#、16#、26#、27#、28#楼的同学住原宿舍。
  3、云龙校区:经批准留校住宿的女生统一安排在6#楼;男生统一安排在4#楼。原住4#、6#楼的同学住原宿舍;
  4、假期留校学生于8月26日搬回原宿舍以便新生房间维修粉刷。因事提前离校的学生,如8月26日不能返校,应在离校前将个人物品搬回原宿舍。
  二、住宿办理:
  经批准留宿的学生名单已在现住宿舍楼公布,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到指定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间为7月4日下午,7月5日上午。
  三、生活服务:
  1、安排住宿的楼宇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被褥等生活用品学生自理。宿舍内家具、设施责任到人,使用时要珍惜爱护,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水电费用以宿舍为单位按实结算,住宿时每人预交水电费50元,多退少补。
  3、泉山校区安排住宿的楼宇电开水器正常运行,云龙校区开水房供应开水。
     4、泉山校区一食堂开放(早、中、晚三餐)
        泉山校区园丁餐厅开放(中、晚两餐)
        教育超市三店正常营业(体育馆北面)
        四、几点要求:
  1、留校同学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管理;凭学生证出入宿舍。
  2、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禁止在宿舍内做饭、留宿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3、要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卫生,新粉刷的墙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4、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
  五、服务电话: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泉山北区83403112;泉山南区83500081;云龙校区83867414;
  校园110值班电话:83403110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0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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