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按照校宣传部的安排,决定开展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二、考试内容
重点是教育法律制度、师生权益保护制度、教育执法制度等有关知识。
三、考试对象
集团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集中、开卷的形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
五、要求与安排
1、本次考试是省教育系统开展2009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参加省“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举措,各中心(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
2、本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请各中心(部门)自行下载、印发试卷(见附件),组织考试。
3、试卷规格为A4纸正反面印刷,直接在试卷上作答。请各中心(部门)于2009年12月23日前,将本单位试卷收齐交集团办公室,学校将统一组织阅卷。
附件:五五普法考试试卷.doc
集团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