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
为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强化质量意识、创建质量后勤”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要求与特点,特制定《计划财务科首问负责制暂行规定》。
《计划财务科首问负责制暂行规定》是为提高本部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面向集团内部服务对象所作出的服务承诺,也是各中心(部门)对本部门工作实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制度保证。我们将在实践中及时总结、调整与完善,不断提高工作标准,提升服务档次,充实服务内涵,将首问负责制落到实处。
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计划财务科首问负责制暂行规定》于2010年9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附件:计划财务科首问负责制暂行规定.doc
计划财务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