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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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09-29   动态浏览次数:509

各中心(部门):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集团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根据徐师大(201019号《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现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部门)放假前要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会议,进行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各中心(部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自查,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电气安全、重点部位安全、施工生产安全、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集团组织安全监督员对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三、各中心(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任务和责任,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充分发挥值班作用。

  四、假期中不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重要场所要及时断电,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和设备要妥善保管,严禁在办公室等场所存放大额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

  五、国庆节期间需为师生提供正常服务的中心(部门)应根据要求,加强人员管理,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六、各中心(部门)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活动。职工到外地探亲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七、凡假期外出的职工要向本单位备案,集团领导和中心(部门)主任、副主任外出要向主管领导报告。集团领导及和中心(部门)主任、副主任、各值班点,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八、各值班点若发现有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集团总值班报告,并按照《后勤集团关于加强安全事件上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单位。 

                                                   综合管理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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