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贯彻落实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广泛动员全体员工共同关注消防安全,现将开展2010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关注消防 生命安全至上”
二、活动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员工防范隐患能力。
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橱窗、展板、横幅、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心(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校区、分班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全体员工(含外聘职工)达到懂得消防知识、会用消防器材,切实提高员工安全隐患防范和处置能力。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进入冬季、火灾多发。各中心(部门)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组织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的管理情况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建立有效应急机制。
各中心(部门)要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日查、月报制度及各项应急机制,形成高效的第一、第二灭火力量及疏散引导员队伍,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灭火逃生技能。
校保卫处于11月9日—25日在泉山校区和云龙校区开展灭火演练活动,请各中心(部门)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尤其是新上岗人员及重要部位员工要重点参加演练。
各中心(部门)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广大员工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切实增强员工灭火及逃生救援能力。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中心(部门)把参加演练人员名单于11月9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2、请自行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的中心(部门)提前与综合管理部联系,以便加强与保卫部门沟通,确保演练安全。
3、请各中心(部门)于11月24日前将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相关材料(总结、特色活动、图片等)报送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