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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后勤“老人老办法”政策的完善与落实(07-04-29)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0  访问次数:276

                                                                                           淮阴师范学院后勤总公司 皮光纯
 
        高校后勤整建制剥离时,“老人老办法”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明确进入后勤实体的“老人”达到退休年龄时,仍回学校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待遇,消除“老人”后顾之忧,实现了向后勤实体的平稳过渡;但这些“老人”退休之前实行企业工资制度,具体执行因校而异,各行其是,留下隐患,现已成为阻碍后勤社会化的最大障碍,急需完善落实。

        一、对待后勤实体“老人”退休前待遇的不同态度与效果
        1、个别高校急于加快后勤实体企业化,但政策苛刻,无情操作,过多损害“老人”既得利益,超越其承受能力,引发群体反对,以失败告终,改革走了回头路。
        2、一些高校支持后勤实体注册,又试图把“老人”退休前的负担,全部转嫁给后勤实体,但因无法理清校企双方权益关系,至今无一成功。
        3、个别高校善待后勤“老人”,有情操作,促进“老人”阶段性转换身份,理清后勤实体内外权益关系,校方付出少量的改革成本,却建立了“市场机制”,基本实现后勤社会化,在现有体制框架下,走出了改革成功之路。
        4、多数高校求稳怕乱,后勤实体“老人”依旧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待遇,多种用工制度并存,企业化程度很低,造成长期“剥而不离”。他们把改革与稳定对立起来,把和谐校园与掩盖矛盾、保护落后混为一谈,过高估计改革风险,满足于低层次稳定,没有勇气通过改革获得高层次稳定。
        5、目前,许多高校对此不想有所作为,主要态度是“等待”。有的是等待教育部的红头文件,他们“怕”字当头,习惯于按文件办事,没有文件不敢办事,也不想办事。有的是消极等待后勤“老人”逐年退休,自然减员,等“老人”全部退休了,后勤社会化也就实现了。
         二、“老人”问题久拖不决,后勤实体长期“剥而不离”的成本代价与消极影响
        1、高校市场难以开放,后勤资源难以优化配置。后勤实体因“老人”问题有充足理由固守老校区市场,并视为“天然领地”,不容他人蚕食侵占,校方一旦引入竞争,则招致后勤“老人”的强烈反对。后勤实体为了扩大地盘,提高生存质量,也力图占领并垄断新校区市场,想方设法打退敢干入侵的社会企业,竞争机制难以形成。
        2、后勤实体与甲方形成体制性矛盾内耗。后勤实体因“老人”问题而成为“特殊的乙方”,对校内事务有发言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其群体利益与甲方部门利益相冲突,增加了机构人员和办事环节,加大了协调难度,管理成本上升,效率效益降低,有的高校因此而出现了改革倒退。
         3、后勤实体“老人”与“临时工”的矛盾,是高校“最不和谐的因素”。“老人”是特权阶层,干活很少,工资很高,福利优厚,“临时工”多属违法用工,基本权益难以保障,同样干活,经济收入却相差3─5倍,显失公平正义,“临时工”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劳务纠纷不断增多,学校领导无法回避责任风险。
          4、市场竞争不足,师生难以享受真正的优质服务。后勤实体垄断经营,机制落后,利益主体“虚置”,“老人”劳务成本太高,闲置浪费大量存在,抵消了多种政策优惠,降低了服务公益性水平。
          5、后勤“老人”被落后制度束缚,难以实现人身价值,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他们因留恋“大锅饭”,长期滞留在计划经济轨道上滑行,很少呼吸市场经济的新鲜空气,落后分子安于现状,消磨时光,等待退休,先进分子欲进无路,坐失创业良机。
          6、后勤实体“老人”对“新人”的消极影响。一些“新人”深受“老人”的潜移默化,出现“新人走老路”现象,有后勤实体“新人”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待遇,逐渐被“老人”同化,养成“机关作风”,结果变成“新人老办法”,失去聘用“新人”的初始意义。
          7、后勤实体因“老人”问题,至今“身份”定位不明,制约其发展。后勤实体既不象“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也不像“不以赢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其利润积累仍属“集体所有”,其负责人主要身份仍是校内处级干部,频繁轮岗,任期短促,也不可能有扎根创业的长远打算,内部动力不足。
         三、后勤实体的“老人”身份,是深化改革的最大障碍,也是深化改革的最佳切入点
         1、后勤实体为校方安置“老人”,形成自身无法解决的“三大矛盾”。一是“与学校之间权益关系不清”的矛盾,二是“与社会企业不是同成本公平竞争”的矛盾,三是“内部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的矛盾。后勤实体如牛负重,有苦难言,处境尴尬。
        2、许多高校都把“老人”当作包袱,连同落后机制一并强加于后勤实体,造成权益关系纠缠不清,责权利很不对称,也就更有理由垄断市场,但后勤综合效益很差。许多高校后勤资源剥离不彻底,后勤“老人”与非后勤系统工勤人员相互攀比,校内不公平,加剧后勤“老人”问题的矛盾。
        3、如何转换后勤实体“老人”身份?政府官员的声音是“参照国企改革主辅业分离办法”,至今无人响应,没有一个后勤实体愿意与学校实行这样一刀两断的分离,没有一个“老人”愿意把事业身份转换成企业身份,可见此路不通。
        4、一旦转换了“老人”身份,后勤实体面临的“三大矛盾”都将迎刃而解。许多高校的“新校区”、新建高校及民办高校,不存在“老人”问题,都直接引进社会优质企业资源服务,实现后勤社会化一步到位。
        5、当前,高校正当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老人”待遇优厚,外部缺少改革压力,内部缺少改革呼声,体制性障碍牢固束缚后勤实体,人的潜能难以释放,高校全面改革遥遥无期,切实可行的选择是“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寻找出路”。
        四、在现有体制框架内,转换后勤“老人”身份的成功案例及其推广价值
        1、主要做法。第一,提前退休,提前支付预期调资,距退休年龄1—3年的增加1级档案工资,距退休年龄3—5年的增加2级档案工资,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第二,在后勤实体“内退”,由校方发给“内退”工资,仍可到后勤实体竞聘上岗;第三,后勤实体企业化一步到位,校方只任命主要负责人;第四,全面开放新校区市场,后勤实体平等参与竞争;第五,老校区实行市场保护,用于安置尚未内退的“老人”。
         2、主要特点。第一,维护“老人”合法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把握其经济收入不下降,预期利益不减少,促进其转换身份。第二,理清了“老人”退休之前与学校之间权益关系,使之成为“人力再生资源”;理清了后勤实体与学校之间的权益关系,校方有充足理由开放市场,后勤实体没有理由埋怨学校;理清了后勤实体内部权益关系;后勤实体全成本核算,实现了与社会企业同成本公平竞争。第三,后勤实体建立了“企业机制”,精干队伍,轻装上阵,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3、实践效果。第一,后勤实体“因事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成为现实,消除了多种用工制度并存、分配不公的矛盾;第二,绝大部分“老人”内退后,参与竞争,重新上岗,各显神通,发挥潜能,总收入相当或略有上升,但收入结构改变了,思想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第三,后勤实体参与新校区市场竞争,获得大部分市场份额,优势明显;第四,后勤实体主动要求,开放老校区市场。
        4、推广价值,实现多赢。第一,学校是主要受益者,无须突破现有体制框架,基本实现后勤社会化,面向社会市场选用优秀企业,为师生提供了更好的服务,校方与后勤实体对“老人”的经济负担大体相当,却减少了许多矛盾,改革平稳过渡;第二,师生是直接受益者,选择性更多了,质量效率提高了,服务价格更公道了;第三,后勤实体也是受益者,激活了运行机制,与社会企业真刀真枪争夺市场,锻炼了员工队伍,获取了市场经验,从而提高群体生存质量;“老人”们丢下了“正式工”的包袱,既享受了计划经济的全部好处,又品尝了市场经济的许多甜头,各得其所,各显其能,各得其利,后勤精英分子得以大显身手,与社会同行一决胜负,提高了人生价值;第四,新校区市场融入了社会大市场,社会企业参与竞争的机会增多,催化社区市场发育成熟。
校方理清因“老人”而产生的利益矛盾,设身处地为“老人”着想,真正体现了“有情操作”;校方经济支出增加了,但后勤实体用工成本相应降低了,校方支出是对改革之前“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的适当补偿,也是承认“老人”长期劳动对学校的贡献而有权分享学校发展的巨大成果。
         五、解决后勤“老人”身份问题的多种途径,其利弊得失的比较分析
         1、把后勤“老人”全部分流转岗,解散后勤实体,让出市场空间,实现后勤社会化一步到位。这些“老人”一般不是新岗位真正需要的人才,难免人浮于事,毕竟不如“转换身份”能够发挥人的潜能,但学校后勤建立了“市场机制”,其综合效益远远大于改革成本。此办法适用于规模较小、后勤“老人”较少的高校。
         2、等待后勤“老人”全部退休,自然减员。当前,最年轻的“老人”28岁,距离退休还有32年,可谓遥遥无期,况且“老人”还有新的来源,诸如安置退伍军人、教师家属、土地带工、校企转制等等。这是不思进取、回避矛盾、无限期拖延改革的消极态度。
        3、甲、乙方合并重组“小机关,多实体”,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后勤实体“老人”回归机关工勤序列。这是回避甲乙体制矛盾,退回到“学校自办后勤”,不是向社会化推进,将难以开放市场和引入竞争;此外,承担管理职能的“小机关”,也很难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
        4、后勤实体将“老人”先交给学校,再择优“借用”,校方实行市场保护,承担“老人”70%档案工资,今后“老人”增资由集团解决。此办法不强求“老人”转换身份,确保不影响其正常调资和退休待遇,可谓煞费苦心,但校内市场难以开放,学校把可预见的“老人”增资与校内市场一并交给后勤实体,双方权益关系模糊且不尽合理,一旦出现“老人”大幅增资等“难以预见的计划经济行为”,后勤实体确实无力承担,则此协议显失公平。
        六、解决后勤实体“老人”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出台“好政策”,要能够激励学校发挥主体作用,激励后勤群体发挥主观能动性
        1、政策要有可操作性,不能过分原则化,否则,很难贯彻落实,就等于没有政策;政策要有配套评价体系,否则,将不被主要领导重视,就不是硬任务,而是“可办可不办的软任务”;政策弹性不能太大,不宜过分强调“不搞一刀切”,否则,将导致各行其是,也为拒绝改革提供合法理由。
        苏政办发[2001]118号文件,对于“老人”提前退养有详细规定,并授权各高校“可以制订内部离岗退养政策,鼓励其内退”。只因缺少评价体系,无人去完善落实“鼓励”措施,结果也就没有“老人”内退。
          2、凡因政策因素增加的“老人”用人成本,均应由校方承担。计划经济惯性巨大,“老人”工资逐年增长,大幅增资更使固定部分越来越多,浮动部分相对减少,强化了“老人”事业身份,弱化了后勤实体“企业”机制,劳务价格更加远离劳动价值,与“临时工”的矛盾更加尖锐。不断增资受到“老人”欢迎,但激励作用十分有限,更不利于后勤社会化。
        一些高校将增资部分转嫁给后勤实体,后勤实体只能如数照发,而“老人”心安理得,并不领情,其结果或者减少利润积累,或者计入成本而转嫁给消费者,使“老人”问题趋于复杂化。后勤实体会因“老人”逐年退休而减轻负担,也会因逐年增资而加重负担,近年后者超过前者,当后勤实体无法承受时,要么是倒退回到原有体制,要么就彻底解决“老人”问题。
           3、后勤实体与校方权益关系不清的矛盾,已经成为阻碍后勤社会化的主要矛盾,而“老人”问题是主要矛盾方面。对于上述“在现有体制框架内,转换‘老人’身份的成功案例”,需要政府给予确认,以利其它高校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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