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月补40元伙食费
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江苏省财政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3656万元,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此次伙食补贴发放的对象为江苏省地方高校享受200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008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农村学生(含县城),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9月至12月)。
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加强伙食补贴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在开学后尽快确认发放对象,及时将伙食补贴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或直接打入学生的伙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