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后勤集团
创先争优专题网站
认真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积极探讨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促进高校事业稳定发展(2007-10-29)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5  访问次数:1409
——在徐高校后勤系统召开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研讨会
 
    由徐州高校后勤研究分会主办的“在徐高校后勤系统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研讨会”于2007年10月24日在徐州师范大学召开,来自徐州地区的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徐州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医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高校后勤系统18名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在学习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精神的基础上,研讨目前各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的现状和好的做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各高校的贯彻措施。
    参加研讨会的同志,立足本校工作实际,从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贯彻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发言。他们认真分析当前劳动用工政策和形势,提出了许多富有创新性的建议。
    一、增强自身实力,保障学校稳定大局
    中国矿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的祝木伟总经理认为后勤工作要以增实力,保运行,保稳定为落脚点。首先,集团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分类登记,并把用工权利下放给中心(部门),集团控制人员编制数和工资总额数。其次,制定并调整了相关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如,制定了社会用工管理办法、集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了人事管理办法,改善了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好学校稳定大局。第三,集团向学校争取政策支持,调整经营机制,做好教学科研的后勤保障的基础上,开源节流,增强自身实力。
    二、提高办学效益,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徐州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曹旭光处长从整个学校大环境用工的角度谈了学校在劳动用工方面的思路,即提高办学效益,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在此基础上,首先要认真研究几方面的问题,即:如何得到学校的理解和支持;用工权限如何设定管理;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用工效率;队伍建设要换新思路,人员在使用、培养、培训上都要有所创新;经营管理办法要改进。其次对劳动用工要有新思路,如社会用工可以从劳务公司引进,部分经营服务项目采取劳务承包制度,各高校后勤系统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向学校争取相关政策,自身要多思考,在贯彻法规上要有新思路,新办法。
    三、转变经营思路,提高服务质量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集团郭其平总经理谈了该校劳动用工的类型、工资分配办法、管理办法等。对经营思路作了重点的介绍,该校对食堂窗口、工程项目等采取承包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减少用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服务质量;一方面也可以规避用工风险。
    四、适当提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权益
    徐州工程学院后勤集团孙宝禄副总经理针对该校校内市场少,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向与会者介绍了应对措施。集团对已有的校内市场要管理好,经营好,切实保障运行稳定。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增加工资的呼吁,集团采取一定时期发放奖金等办法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稳定职工的情绪,现在的集团运行总体情况良好。
    徐州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潘锦忠总经理对徐师大后勤集团在用工方面的做法作了介绍。他们对近期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学历、性别、工资水平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取得大量信息的基础上提出应对措施:一要增强法规意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二要通过减员、增加工作量、改进管理方式和用工方式,提高用工效率,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逐步提高临时工的工资;三是对临时工工资的结算方式要进行必要改进;四是对服务市场进行必要划分,效益较差的服务经营项目采取外包等形式,集中精力抓保障运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后勤服务质量,保障工人权益。
    本次会议经过徐州高校后勤研究分会的组织,特别是徐州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的精心筹备,在有关领导的支持及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达到了预期目的。

    本次研讨会使在徐高校后勤系统主要领导对《劳动合同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如何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做好各高校劳动用工工作形成了基本的工作思路,对在徐高校稳定后勤队伍,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集团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2007年10月25日
关闭页面
通知通告
办公系统
工资查询
校内邮件系统
服务电话查询
天气预报

江苏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版权所有 [访问旧版网站]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电话:0516-83500448 管理员信箱:hqjt@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