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部门):
为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集团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具有引导性、警示性、趣味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切实强化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素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校园秋冬季消防安全。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中心(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学习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强大动力;要深入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发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创新开展员工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知识等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家谈”“公益说”“微课堂”等活动;要通过开设消防安全宣传专栏、悬挂条幅、发放手册、张贴海报、发布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学习效果。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且用电、用气、用火增多,各中心(部门)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结合学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认真组织消防安全自查。检查重点:消防安全责任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管理等情况;危化品使用、储存场所的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情况;各类建设、修缮施工场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检查出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及时落实防范措施。综合管理部将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抽查。
(三)系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各中心(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演练及消防、燃气、交通、食品卫生等工作落实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高层楼宇、食堂、宿舍、教学楼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筛查,具体内容参见《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附件1),并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检查和整改的责任、时间节点、措施要求,并形成自查报告。
(四)积极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各中心(部门)要建立志愿消防队,规范配备消防装备和器材,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落实重要时段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消防应急能力建设;要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提升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针对安全员、物业服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消防专业培训,广泛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实操实训,进一步夯实基层群防群治基础。
(五)组织员工学习知晓消防法规。
各中心(部门)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2021 年修正)、《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 28 号令)、《江苏省消防条例》(2023 年修订)、《江苏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4 年修订)等规章制度,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要让每一位员工知晓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学生宿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违规者将严肃处理。要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用电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电源,电气线路故障要及时报修,办公室及宿舍无人时要及时断电,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习惯。
(六)参加校第十三届消防运动会。
学校结合消防宣传月主题,举办第十三届消防运动会,具体要求见《江苏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消防运动会竞赛规程》(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心(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加强活动统筹,细化活动方案,抓好动员部署,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注重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中心(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校园网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成效等,培育消防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特别是11月9日当天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活动主题,落实活动内容。
各中心(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灭火、逃生演练,动员号召广大员工广泛参与到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中。各中心(部门)如有相关活动计划,请提前与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以便加强指导和管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进行总结。
请各中心(部门)于11月5日前将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及自查报告送至综合管理部,活动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工作考评。活动期间,各中心(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并于11月27日前将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总结、特色活动、图片等)的电子版送至综合管理部。
后勤集团综合管理部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pdf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消防运动会竞赛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