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心规章制度

1.学校的教室统一由教务处安排使用,正常计划内的教学调、补课,需提前向教务处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凭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室使用安排到各楼值班室借用,否则不予使用。

2.各教学楼值班室依据教务处的课表信息提前开放教室,校内非教学活动和计划外的知识讲座等活动借用教室,需到教务处办理审批和借用手续。如果改变了教室原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恢复。学期末教室作为考场,原则上不借用。

3.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监控设施、设备的性能,提高操作技能。楼宇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不准在监控室内吸烟、会客、打私人电话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使用和触动室内的设备器材。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器及灭火系统。

6.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7.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8.收发是收发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地做好收发工作,避免出现差错。

9.水电机木维修工作质量规范、标准:服务态度端正、亲切,维修及时、认真、负责,体现优质高效、节能降耗的工作目标。

10.社区服务实行24小时(三班制)监视和巡查,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按责任路线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巡查中严防死角。提高警惕、坚守岗位,认真巡查管辖区域的关键部位,做好 “三防”工作。

11.校园环境道路清洁,垃圾无堆积、清运及时。绿篱修剪整齐,绿化养护规范。

12.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并执行。

13.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责任制。

14.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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