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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山校区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05浏览次数:855

各学院、广大同学:
  暑期因考研学习等原因申请留校的同学经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泉山校区共计1420人。为保障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安全和生活便利,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对留校学生统一集中安排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住宿地点:女生统一安排在泉山北区1#、2#、3#、4#、5#楼,男生安排在泉山北区7#、10#、11#楼。
  1、凡现住以上宿舍楼且经批准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住原宿舍。
  2、现住泉山北区8#、9#、12#楼经批准留校住宿的女生统一安排在2#楼;现住6#楼经批准留校住宿的男生统一安排在7#楼。
  3、现住14-19#楼的外国语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的男生安排在11#楼,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科文学院、城环学院的男生安排在10#楼;现住20-31#楼的科文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的女生安排在3#楼,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宿的女生安排在4#、5#楼。
  4、住在10、11#楼的假期留校学生于8月22日搬回原宿舍以便新生房间维修粉刷。
  二、被褥等生活用品学生自理。宿舍内家具、设施责任到人,使用时要珍惜爱护,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水电费用以宿舍为单位按实结算,住宿时每人预交水电费50元,多退少补。
  三、经批准假期中留宿的学生,必须凭本人学生证到统一安排的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假期留宿期间凭学生证出入宿舍。
  四、几点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管理;
  2、要注意节水节电和人身、财产安全,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禁止在宿舍内做饭、留宿他人等;
  3、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卫生,新粉刷的墙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4、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
  五、生活服务:
  1、安排住宿的楼宇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泉山北区四食堂开放。
  3、1#、4#、7#、11#楼公共区域已安装电开水器。
  六、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泉山北区83403112;泉山南区83500081。
  另:云龙校区暑期留校学生已做安排。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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